【青年文學營】張亦絢|文學獎與寫作基本認識(新手作家養成)

 

「想像零件:2022高雄青年文學周末營」首場講座由張亦絢領銜開場,講題「文學獎與寫作基本認識」,邀請有志於文學閱讀與創作的學員,在寫作之餘,從文學獎來認識台灣文壇的環境。

「我自己大概是高中的時候開始進攻文學獎。」張亦絢回憶自己青年時期對文學獎的認知很有限,停留在把作品完成、投稿,進入到競賽模式,而對於過程中的文學獎機制並沒有過多認識,也只在乎最後有無得獎。等到從國外回國後,參與到文學獎的評審機制,才開始了解文學獎是怎麼一回事。

文學獎的意義是什麼?

「我認為不應該過分偏重文學獎」張亦絢說,「但也不應該簡單排斥。」他引導有志於寫作的學員們先思考一個問題:假設在一個要通過文學獎預算的現場,你是一名小說家,你要撰寫兩個人物,一個是要保留文學獎、一個認為文學獎沒有必要存在,會如何思考兩者的差異?以此提問,講者邀請學員整理自己的想法。

「文學是環境的創造者,而不只是環境的適應者。」張亦絢希望大家在認識制度與規則的同時持續思考,不需要認為文學獎神秘,但也不過分地無知,才有可能修正文學獎制度。

他認為,至今文學獎之所以無法取消,第一是因為它是競賽制度;第二是因為它有評審制度,它並不是一個人人有獎的制度,目的是要促進文學表現的新陳代謝,推廣並增進文學交流與欣賞風氣。張亦絢反問:「競爭是激勵創作最好的方式嗎?」過去,都曾出現想要廢除文學獎的聲音,認為評審制度本身就是訴諸權威。假定藝術是一種革命性的存在,倘若我們不服從權威,這也意味著我們不應該進入這樣的評審制度。而他也說絕大部分人,多少會有一種權威心態,彷彿沒有評審,就會失去焦點。

而我們從文學社會學的角度出發,以文化權力場域的角度切入談論文學獎,文學獎是將文學的(象徵、文化或社會)資本重新分配,並擔負圖書出版以外,不同強度與規模的主題記憶存續功能(國際的、國家的、縣市的、主題式的),文學獎能夠獲知到不同寫作風格跟主題的作品與作者,並透過評審紀錄留存下來。每一篇作品都會有其文學上的意涵。

新人如何生存,文學獎是其一的方式嗎?

張亦絢分析文學獎分為:基本型(如林榮三文學獎)、擴充與變化型(如台北文學年金、超新星、文化部獎勵新秀),以及特色型(如鍾肇政長篇小說獎、羅曼羅蘭歷史小說獎)。基本上都是匿名參加,但也有非匿名的圖書獎(如台灣文學金典或蓓蕾獎)。無論形式,目標都是要選出作品與得獎人,過程中的評審紀錄,可以作為文學基礎教育參考,以及文學趨勢變化的觀察。

而面對仍在文學獎路上的眾多學員,張亦絢特別提到金典獎的「蓓蕾獎」,這是新人初次出版之作的競賽機制,對新人而言,是個重要的自我證明。張亦絢認為新人圈粉的經營是很重要的曝光,也透過大量的文學獎得到關注。可是,回歸到文學環境的出版環節,在出版景氣寒冬的情況下,出版業推廣新人會因為這些獎有影響嗎?因應現代潮流,新人很努力地累積粉絲數、讚數,對於賣書又會有什麼幫忙呢?經營新人,這是創作者預先投入資本自我,還是這是出版社的責任,或是其他機構的義務嗎?回到創作者本身,也許創作者的性格並不善於回應出版界,但作品卻具有特色,那又應該如何生存呢?

也許這種時候,文學獎就是面對社會的媒介。

回到文學獎的本質,「只專注選出最佳作品這是不夠的。」張亦絢認為,落選或沒有得到青睞,都還是有其文化意義的。他分享自己的評審標準,會在決審會場上選擇好的作品外,也會選擇比較不容易在文學獎中出頭的作品,希望爭取到現場更多的討論。

對於一個參賽者而言,評審交鋒的過程能夠得到什麼呢?而評審在其中為作品的辯護又具有什麼意義呢?說服其他評審的目的是為什麼?

「文學比賽出來的作品跟它是不是好作品,沒有必然的關係。」張亦絢說,評審會去選擇較難得的作品,特別、獨到、有開創性的取材,相比於已經完熟的作品,反而也有可能去選擇較為難能可貴的作品。這些現場的評審觀點交鋒,一般來說都會留存在評審紀錄,因而觀看紀錄,不管對於投稿者或是讀者而言,都是重要的參考資訊。

身為一位評審,張亦絢視評審當作是教育現場的延長。尤其在校園文學獎,會更花時間討論學生們的作品。選拔好的作品確實重要,但討論落選或不受青睞的作品,這也是評審的工作。

從未投過文學獎者如何開始?

回到學員們的經驗,張亦絢邀請大家分享自己是屬於哪一種類型的寫作者:

A埋頭寫作,完成後再研究文學獎比賽辦法,看看可以投什麼文學獎

B研究文學獎異同,詳讀比賽辦法,為作品與獎項配對。

C落選(進入決選或沒進入),不改再投,或是修改再投稿。

D得獎,在家等出版社三顧茅廬或伯樂來電;或將作品集向出版社自我推薦

參與的學員回應為A選項較多、B選項也有部分學員選擇。張亦絢分析A者適合寫作,而B者適合投獎。但對於C選項落選的作品,他認為作品在評審過程中沒有得到青睞,作品還是能有其他出路,比如繼續寫新作,集結投稿,改以出版作品集或改編其他形式為目標,拿到其他地方(期刊或副刊)發表。落選的作品也有機會轉換跑道,這是張亦絢對學員的勉勵。而對D選項者,講者建議得獎之作品集,主動向出版社推薦,也讓自己持續寫下去。

需要/不需要文學獎,學員的抉擇──

營隊學員針對講師的提問,紛紛給與回應,贊同制度者認為文學獎可以協助讀者快速篩選作品、寫作者也需要發光發熱的舞台、文學獎能為創作者提供金錢支持、文學獎可以看到多元作品、能夠留下創作痕跡、文學獎能夠鼓勵創作者持續寫作、文學獎會是個鼓勵自己創作的動機……大部分的學員都認同文學獎的機制。但也有學員詬病文學獎帶來的負面,比如為了得獎而抄襲的做法、造就了獎金獵人的存在……

針對多方意見,張亦絢認為「看見」是文學獎的重要關鍵字。文學獎帶來不同是非觀點的辯證,但文學獎更重要的是讓一個新人的作品被看見的管道,這件事情對新人而言是相當重要的。

文學獎是個選拔,它是導引,但也是一種限制。

※活動紀錄/高雄文學館 J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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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師簡介:張亦絢


巴黎第三大學電影暨視聽研究所碩士。著有長篇小說《愛的不久時:南特/巴黎回憶錄》、《永別書》、短篇小說集《性意思史》、《看電影的慾望》、《感情百物》等多種。曾獲金鼎獎最佳專欄寫作獎。國家電影中心《FA電影欣賞》專欄「想不到的台灣電影」作者。